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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金葵树惠盈系列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的公告
2026-03-11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理财产品实际运作情况及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我行对金葵树惠盈系列理财产品浮动管理费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产品清单

序号

银行业理财信息

登记系统登记编码

产品名称

生效日期

1

C1412720000030

金葵树惠盈系列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91D款)

2026-3-26

2

C1412720000031

金葵树惠盈系列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182D款)

2026-3-26

3

C1412721000044

金葵树惠盈系列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360D款

2026-3-25

4

C1412723000003

江门农商银行金葵树惠盈系列开放式净值型理财产品270D款

2026-3-25

二、浮动管理费收取原则

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为产品约定的业绩比较基准,计提比例为100%。若理财产品投资组合扣除各项费用(不含浮动管理费)后的当期收益率超过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本行将收取超出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部分的100%作为浮动管理费;若低于或等于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本行则不收取浮动管理费。

针对因不同时期购买导致申购时业绩比较基准形式不同的存量客户,为公平对待所有持有人,计算浮动管理费时适用的计提基准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申购时业绩比较基准为区间形式的,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取区间的上限值。如申购时业绩比较基准为2.10%-2.60%,则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为2.60%;

(二)申购时业绩比较基准为单一值的,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取该单一值。如申购时业绩比较基准为1.95%,则浮动管理费计提基准为1.95%。

次调整不改变产品投资范围、投资策略、风险等级及业绩比较基准等核心要素,浮动管理费具体计算方式详见产品说明书相关章节。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江门农商银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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