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银行函证业务办理地址变更的公告
2025-09-08
尊敬的客户:
由于我行办公地址调整,自2025年9月8日起,我行银行函证业务办理地址将作相应变更。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现场函证和邮寄函证信息变更
自2025年9月8日起,我行纸质函证业务现场函证、来函邮寄信息变更如下:
受理机构:江门农商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清算及票据中心;
新联系(寄件)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启超大道68号(新大楼)裙楼4楼运营管理部
联系电话:0750-6339127、0750-6651005
联系人:函证业务受理岗 ,邮政编码:529100
注意事项:自2025年9月8日起,我行函证业务仅支持新寄件地址,对于寄件地址有误的函证,将作退件处理。
如有疑问,欢迎致电我行函证业务受理机构(0750-6339127、0750-6651005)咨询,感谢您对我行函证业务的理解与支持!
特此公告。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