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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询证函业务公告(2024年4月1日)
2024-04-01

一、业务介绍

银行函证业务,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江门农商银行发出询证函,行对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提供回函的业务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江门农商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清算及票据中心,是该行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受理机构,负责按照函证内容(受理函证事项及格式见附件)提供回函。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750-6339127、0750-6326956

联系人:卢先生 ,邮政编码:529100

三、业务受理要求

(一)线下函证受理方式

被审计单位授权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向江门农商银行提供银行询证函,银行询证函需加盖被审计单位在该行开户时的预留签章

(二)线上函证受理方式

    会计事务所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字函证平台发送电子询证函,需被审计单位通过网上银行授权或线下提供授权书。

四、回函及收费方式

(一)回函用章

线上线下回函用章为“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回函专用章”。

(二)回函方式

1.邮递寄送:江门农商银行通过邮递方式,按银行询证函上记载的回函地址寄送

2.线上回函:会计事务所通过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数字函证平台发送电子询证函。

收费方式

1.回函手续费:2021年9月30日起免收回函手续费。

2.回函邮递费:由收件人到付或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支付。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银行函证工作操作指引》及江门农商银行函证业务管理要求执行。

如遇银行函证业务收费或其他服务问题,请与受理机构工作人员咨询或反馈,业务咨询电话:0750-6339127,投诉电话:9613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特此公告!

 

附件:受理函证事项及格式.pdf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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