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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股份分红的公告
2022-03-30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1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农商银行”)各项业务稳步增长,经营规模稳中有升。经审计,2021年末江门农商银行实现净利润11.53亿元。根据2022年3月29日江门农商银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2021年度股份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式

以2022年3月30日的股本为基准,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0元(含税);同时,以任意盈余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送0.20股。在转增股份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四舍五入,以实际转股总数为准。

二、分红范围

截至 2022 年 3 月 30 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股利分配日

2022年3月31日。

四、分配方法

现金分红款以转账形式直接转入股东的分红账户,转增股份转入股东的股份账户,各位股东可持江门农商银行股票证、分红账户支取凭证到江门农商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核对查收。

五、其它事项

根据国家税法有关规定,个人股东所获送配的股份和现金红利都要依法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由本行代扣代缴,每股计缴0.022元,实际税后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68元(实际发放金额取整到分),如需取完税证明,股东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往相关税务机关办理打印;企业法人股东自行申报纳税。

有关详情可亲临江门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服务热线96138咨询。

特此公告。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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