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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门农商银行与广州农商银行建立理财产品销售业务合作关系的公告
2024-02-22

尊敬的客户:

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的理财需求,根据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行”)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协议,自2024年2月22日,我行与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立理财产品代理销售业务合作关系,将代理销售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管理的理财产品。您可以通过我行营业网点和电子渠道咨询相关理财产品信息,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选择合适的产品。我行作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江门农商银行的支持!

特此公告。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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