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农商银行两项建议写入《民营经济促进法》,彰显法治银行建设成效
2025-12-10

12月4日,在我国第十二个国家宪法日之际,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江海基层立法联系点)举行立法意见采纳荣誉证书颁发仪式。江门农商银行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草案)》意见征集工作中积极建言献策,相关建议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第二十条、第七十三条正式吸收采纳,获隆重表彰并现场颁发荣誉证书。这不仅彰显了该行在法治建设中的专业担当,也成为金融机构深度参与国家立法、积极赋能法治中国建设的生动实践。
作为受邀金融机构,江门农商银行高度重视此次立法建言工作,以法治银行建设为核心导向,紧扣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使命,组建专业法律顾问团队开展专项攻坚。团队结合江门农商银行信贷业务实践、民营经济服务经验及金融风险防控案例,对法规草案进行系统性研读,聚焦“民营经济金融支持”的核心议题,精准提炼行业痛点与实践需求,提出针对性建议,最终获国家立法认可。
此次建言成果落地,既是国家立法机关对江门农商银行专业能力与责任担当的充分肯定,更是江门农商银行法治银行建设从“内部合规”向“外部赋能”延伸的重要突破。相关建议的采纳实施,不仅为江门农商银行合规经营、优化民营经济金融服务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政策支撑,更以金融视角为完善市场经济法治体系注入了实践智慧,呼应了“十五五”规划中“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建设要求。
下一步,江门农商银行将以此次荣誉为契机,持续深化法治银行建设,进一步拓宽立法参与渠道、提升专业建言质效,将法治思维深度融入业务发展全链条,以更精准的金融服务、更坚实的法律保障,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为构建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