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股份分红的公告
2024-03-29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3年,在上级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农商银行”)各项业务稳步增长,经营规模稳中有升,实现净利润12.26亿元。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现将股份分红事宜公告如下:
一、分红方式
以2024年3月30日的股本为基准,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5元(含税)。
二、分红范围
截至2024年3月30日在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股利分配日
2024年3月31日。
四、分配方法
现金分红款以转账形式直接转入股东的分红账户,各位股东可持股票证、分红账户支取凭证到江门农商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核对查收。
五、其它事项
根据国家有关税法规定,本次分红由江门农商银行代扣代缴自然人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股东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前往相关税务机关办理打印;企业法人股东的所得税按照国家税法有关规定执行。
有关详情可亲临江门农商银行营业网点或致电服务热线96138咨询。
特此公告。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