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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农商银行关于银洲湖高速公司、绿源环保公司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2023-12-08

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有关规定,现将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对江门市银洲湖高速公路有限公司、江门绿源环保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银洲湖高速公司”“绿源环保公司”)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截至2023年11月18日,银洲湖高速公司、绿源环保公司在本行的贷款余额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0.75%、0.64%,均符合“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的有关规定。

银洲湖高速公司、绿源环保公司为本行主要股东江门市公用设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手情况

银洲湖高速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新会大道中3号8座二楼,于2019年3月19日成立,注册资本43,025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唐斌武,股东为江门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是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该公司注册资本于2022年7月22日由人民币10,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3,025万元。

绿源环保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建设路44号之一第二层,于2018年12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14,800万元,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钟学东,股东为江门公用能源环保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区绿洲环保有限公司、江门市滨江实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江门市江海区银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经营范围是一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热力生产和供应;肥料销售;生物有机肥料研发;塑料制品销售;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制造;工业用动物油脂化学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厨垃圾处理;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肥料生产。

三、关联交易金额、定价政策及相应比例

本次对银洲湖高速公司新发放的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对绿源环保公司存量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进行调整,并落实新增的抵押担保条件银洲湖高速公司、绿源环保公司的利率定价严格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四、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均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本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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