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22〕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重大关联交易事项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对江门市新会区华浩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等9家关联企业(以下简称“华浩置业系列”)统一授信65,401万元,用信余额合计不超60,000万元。截至2023年8月14日,华浩置业系列在本行的贷款余额为40,401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3.1%,符合“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合计授信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的有关规定。
华浩置业系列统一授信成员均为本行主要股东江门市浩荣置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关联方。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一)江门市新会区华浩置业开发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东19号102(自编之一),于2008年12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阮炳渠,股东为江门市浩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阮炳渠。该公司经营范围是房地产开发;投资办实业;承接: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工程;物业管理;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江门市源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圭阳北路68号,于2007年7月18日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梁转美,股东为江门市新会区源盛置业有限公司、梁转美;经营范围是承接: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绿化工程;批发、零售:建筑材料。该公司注册资本于2012年1月17日由8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万元人民币。
(三)江门市中骏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中40号101,于2011年5月26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翠婵,股东为江门市浩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赵翠婵;经营范围是承接:承接:建筑装修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基础工程、市政道路和绿化养护工程;批发、零售:建筑材料。(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四)江门市渠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城西二路46号114,于2011年3月30日成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钟兰,股东为钟兰、谭华超;经营范围是承接:投资办实业,物业投资、管理;承接室内外装饰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五)江门市新会区浩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城西二路46号111,于2004年5月9日成立,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阮小翠,股东为阮秉铨、叶万邦;经营范围是承接:投资房地产开发;承接装饰工程(凭资质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纺织化工材料(不含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
(六)江门市浩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北安路12号翠湖居8座101,于2009年12月1日成立,注册资本2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梁转美,股东为江门市浩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阮炳渠;经营范围是承接: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土石方工程(凭资质证经营);种植:花卉苗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七)江门市蓬江区鸿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蓬江区发展大道城市花园1号2楼B室,于2000年8月31日成立,注册资本7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梁碧瑶,股东为阮炳渠、梁碧瑶;经营范围是承接:投资办实业,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化工原料(危险品除外),水性涂料,办公设备用品,通讯器材(不含终端设备),家用电器,灯饰,交通运输设备(小汽车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八)江门市汇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冈州大道东19号102,于2011年1月10日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赵荣健,股东为江门市灏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承接:物业投资;物业管理服务;投资及管理:娱乐场所、沐足业、餐饮业;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策划。该公司注册资本于2012年1月16日由5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500万元人民币。
(九)江门市腾翔置业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会城城西二路52号111,于2020年10月21日成立,注册资本24,55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阮浩荣,股东为江门市康文置业有限公司、江门市新会银海发展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是承接: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塑料制品销售;金属制品销售;陈皮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该公司注册资本历年变化情况如下:
变更日期 | 变更前(万元) | 变更后(万元) |
2023年1月16日 | 100 | 1,000 |
2023年7月6日 | 1,000 | 24,550 |
三、关联交易金额、定价政策及相应比例
本次对华浩置业系列统一授信65,401万元(授信有效期为1年,用信余额合计不超60,000万元),占本行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2%,属于重大关联交易。各成员授信额度及相应比例详见下表:
授信额度(万元) | 占上季末资本净额比例(%) | |
7,260 | 0.56 | |
江门市源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 9,109 | 0.70 |
江门市中骏建筑装修工程有限公司 | 7,187 | 0.55 |
江门市渠成置业投资有限公司 | 1,735 | 0.13 |
江门市新会区浩荣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 4,415 | 0.34 |
江门市浩翔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3,810 | 0.29 |
江门市蓬江区鸿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1,950 | 0.15 |
江门市汇科物业投资有限公司 | 4,935 | 0.38 |
江门市腾翔置业有限公司 | 25,000 | 1.92 |
合计 | 65,401 | 5.02 |
本次对江门市新会区华浩置业开发有限公司等关联方的利率定价严格按照商业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
四、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的意见或决议情况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本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大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对本次重大关联交易均出具了书面意见,认为本次重大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照本行有关规定执行,符合本行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本行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