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函证业务受理简介
2022-08-29
一、业务介绍
银行函证业务,是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的通知(财办会〔2020〕21号)要求,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获取被审计单位授权后,直接向我行发出询证函,我行对收到的询证函,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并提供书面回函的业务。
二、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江门农商银行总行运营管理部,是该行银行函证业务集中受理机构,负责按照函证内容提供书面回函。
联系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会城中心南路30号
联系电话:0750-6339127、0750-6326956 邮政编码:529100
三、业务受理要求
被审计单位授权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向江门农商银行提供银行询证函,银行询证函需加盖被审计单位在我行开户时的预留签章。
四、回函及收费方式
(一)回函方式
1.邮递寄送:江门农商银行通过邮递方式,按银行询证函上记载的回函地址寄送。
2.柜台领取:由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员直接到该网点领取回函的,经办人员应持载有其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办理事项等信息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函,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领取,并进行签收登记工作。
(二)收费方式
1.回函手续费:从被审计单位指定账户扣收(需加盖指定单位预留签章)或现金支付。自2021年9月30日起免收回函手续费。
2.回函邮递费:由收件人到付或会计师事务所经办人现金支付。
五、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及江门农商银行函证业务管理要求执行。
投诉电话:96138